中華民國堂堂進入95年,沒辦法想像我這種"新時代"女性,
除了膝上十五公分的短裙跟牛仔垮褲以外,有一天確因為工作
而告訴我要穿上旗袍,還要梳包頭,我躲不掉嗎?

本以為拿單位老闆不喜歡自己職員在上班時間出公差,當穿旗袍
說"Welcome,May I help you?"的小妹(以我年紀應該說老妹)
這種差事就不會輪到我了,沒想到轉個彎回來這差事還是來找我.

身為這年頭的女人,穿旗袍好像就兩種行業,一是華航空姐,一
是那個台中市最"高檔"的"金錢豹"....,喜不喜歡是一回事,
穿著旗袍穿梭在這些"上流"人士間微笑點頭,一付似花瓶非花瓶
的感覺,實在太不像我的為人,突然心中有個念頭,中華民國95年
的這年代,是誰規定正式場合的接待得要穿旗袍?旗袍是否仍代表著,
這個所謂"民主進步"的社會,仍有一大部分的"沙文"不自覺的隱藏
其中?想到此,我想我得要想辦法找個理由再撇個小謊逃掉,我不要
旗袍,更不要梳那個我媽媽都不屑的包頭,穿梭在”大人們”之間
要笑不笑的點頭,那不是我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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